沉井下沉至设计标高时,应进行沉降观测,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封底。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封底。渗水量上升速度≤6mm/min时,可用浇筑普通混凝土方法封底,否则宜采用水下混凝土封底。井底下沉至设计标高2.om以上时,应放慢下沉速度,控制井内除土量和除土位置,以求沉井平稳下沉、正确就位。沉井应用范围:沉井可用作矿区的竖井,面积比较小,一般为圆形,直径在15m以内。但下沉深度却很深,一般要在
沉井施工队
沉井下沉至设计标高时,应进行沉降观测,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封底。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封底。渗水量上升速度≤6mm/min时,可用浇筑普通混凝土方法封底,否则宜采用水下混凝土封底。井底下沉至设计标高2.om以上时,应放慢下沉速度,控制井内除土量和除土位置,以求沉井平稳下沉、正确就位。沉井应用范围:沉井可用作矿区的竖井,面积比较小,一般为圆形,直径在15m以内。但下沉深度却很深,一般要在100m以上,可用作上下人员、材料、产品(煤和矿石)的竖向通道,同时还可作为竖向风道之用。
沉井下沉前,应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决定是否需要增补施工勘探,为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提供准确依据。应避免因井外弃土引起对沉井结构的偏压。应注意河床因冲淤引起的土面高差,必要时可用沉井外弃土来调整。下沉过程中,应随时掌握土层变化情况,分析和检验土的阻力与沉并重力的关系,选用有效的下沉方法,并做好下沉观测记录。

沉井基础施工一般可分为早地施工、水中筑岛及浮运沉井三种。施工前应详细了解场地的地质和水文条件。水中施工应做好河流汛期、河床冲刷、通航及漂流物等调查研究,充分利用枯水季节,制订详细的施工计划及必要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沉井应用范围:沉井可用作矿区的竖井,面积比较小,一般为圆形,直径在15m以内。但下沉深度却很深,一般要在100m以上,可用作上下人员、材料、产品(煤和矿石)的竖向通道,同时还可作为竖向风道之用。沉井施工前,应详细调查施工期间内的洪汛、凌汛、河床冲涮、通航及漂流物等情况,并根据调查情况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安全。

沉井应用范围:如因场地狭窄,同时受附近建筑物或其他因素条件的限制,而不适宜采用大开挖的地点,可采用沉井法施工。在刃脚遇到障碍物的情况下,必须先清除后再下沉。清除方法是人工排除,在不能排水的情况下,由洁水工进行下切割或者水下。沉井接高前应尽量纠正节的倾斜,接高一节的竖向中轴线应与节的竖向中轴线重合。水上沉井接高时,井顶露出水面不应小于1.5m。地面上沉井接高时,井顶露出地面不应小于o.5m。接高前不得掏空刃脚,避免沉井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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