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标准——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 9669─1996)》 本标准规定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和展览馆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和展览馆 ——检验项目——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照度、噪声、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碳、甲醛、空气细菌总数
{武汉美容美发店检测}{卫生许可证}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GB9666—1996)》
本标准规定了理发店、美容院(店)的空气卫生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理发店、美容院(店)
——检验项目——
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碳、CO、甲醛、氨、空气细菌总数
用具细菌总数、用具大肠菌群、用具金葡菌
——监测检验方法——
监测方法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执行
{公共场所}有共同的卫生学特点 人口相对集中,相互接触频繁,流动性大;设备物品供公众重复使用,易污染;健康与非健康个体混杂,易造成疾病特别是疾病的传播;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 其环境的卫生质量与整体人群的健康水平关系极其密切。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即使同一城市或地区不同人群的经济收入、消费需求、生活方式也各不相同,因此各种公共场所的档次也很悬殊,既有车马小店,也有星级宾馆。 既有单纯的理发小店,也有美容美发厅等。这也给公共场所的统一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无论何种公共场所首先应保证使用者的健康、防止疾病的传播,以达到人们丰富生活内容、提高生活质量的美好愿望。 公共卫生检测 4.2.1.2 监测样本量:座位数量<300个的场所布置1个~2个监测点,座位数量300个~500个的场所布置2个~3个监测点,座位数量501个~1000个的场所布置3个~4个监测点,座位数量>1000个的场所布置5个监测点。 4.2.2 游艺厅、歌舞厅等空气卫生状况监测 4.2.2.1 监测频次:空气质量监测在场所监测1d,在1d中营业的客流高峰和低峰时各监测1次;经常性卫生监测为随机监测。 4.2.2.2 监测样本量:营业面积<50m2的场所布置1个监测点,营业面积50m2~200m2的场所布置2个监测点,营业面积>200m2的场所布置3个~5个监测点。 4.3 公共浴室、游泳馆等场所 4.3.1.1 监测频次:经常性卫生监测在场所营业的客流高峰时段监测1次。 4.3.1.2 监测样本量:营业面积<50m2的场所布置1个监测点,营业面积50m2~200m2的场所布置2个监测点,营业面积>200m2的场所布置3个~5个监测点。 注:场所营业面积应按不同功能(如更衣室、休息室、浴室、游泳池等)分别计算。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