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输液瓶(袋)收购处理有那些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i疗废物。
根据《医i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i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i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i疗废物或者将医i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根据《医i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i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i疗废物交由医i疗废物集中处
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
废输液瓶(袋)收购处理有那些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i疗废物。
根据《医i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i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i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i疗废物或者将医i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根据《医i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i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i疗废物交由医i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i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i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i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江苏福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基于政策支持下成立于2019年5月,企业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科路12号,是一家集聚一体化、专i业化、规模化从事未被污染的废医i用玻璃输液瓶、塑料输液瓶(袋)收集、运输、储运处置利用;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其他再生资源产品的回收及销售的环保企业。
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
(1)在传r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r染病患者、疑似传r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r染性医l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w物(如肿l瘤化l疗药w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w物性医l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z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y药品和放s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规定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i疗器械属于医i疗废物。根据卫生i部和环境保护总i局联合下发的《医i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i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i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i疗废物,均应作为医i 疗废物进行管理。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i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i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i疗废物,不必按照医i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袋(瓶)在使用后内壁均残留废液,废容器经破碎后,残液流入废水处理池。破碎后的碎玻璃及塑料表面仍留有残液,因此需要用大量自来水进行冲洗。类比国内同类型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每吨物料一次清洗的用水量约为5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艺流程,玻璃片需清洗一次,塑料片需清洗两次。本项目年回收塑料输液袋200吨、玻璃输液瓶300吨,因此,塑料片清洗用水为2000t/a,玻璃片清洗用水为150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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