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罐容量大于1000m3的固定顶罐应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2、罐壁高度小于7m或容量不大于200m3的储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3、其他储罐宜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4、石油库、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工程中甲、乙、并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
秦皇岛消防设备销售方案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罐容量大于1000m3的固定顶罐应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2、罐壁高度小于7m或容量不大于200m3的储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3、其他储罐宜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4、石油库、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工程中甲、乙、并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
1、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
2、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3、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4、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
1、消防电源应为电源,不允许插接接头
2、消控室门向疏散方向开门,允许有送回风管但应加防火阀。严禁无关电气线路穿越,控制台周围留1米通道和检修通道,
3、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显示保护地图(模拟图、平面图);显示消防电源的状态;配备火灾报警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消防车道是指消防车在实施救火时能够顺利通过的道口,比如公路、小区道路等的路面宽度都必须能够使消防车顺利通过;消防车的长、宽、高是影响消防车道通行能力的一个决定性因素。一般消防车的长度均大于或接近10m,高度近4m,宽度近2.5m。《建规》和《高规》中规定了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就是依照国内使用的各种消防车辆外形尺寸而确定的。
而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都安有消防指示灯。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