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zui后一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注册商标。”
宽展期是指注册商标期满后的六个月,其目的是给未在期满前申请续展的商标所有人一个救济期。在此期间,注册商标是否受法律保护有以下两种情形:
1.宽展期内,商标权利人提交续展申请并经批准的,商标继续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2.宽展期内,商标权利人未提交续展申请或者未经批准的,商标失去商标专门使用权。但是,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注册商标注销之日起一年内,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在这种情况下,在扩展期内,该商标可以限制相同或类似商标的注册。
(作者:张经理 来源:河南慧牛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