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招标-长春净月潭级风景名胜区立体停车库建设项目招标(资格后审)
开标时间:2015-06-01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采购
资金来源: 国内资金
投资金额:8844万元
所属地区:吉林
长春净月潭级风景名胜区立体停车库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0773-1541GNJL00479
1.招标条件
长春净月潭级风景名胜区立体停车库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采购办公室以2015-27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建设资
金来自财政资金,投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净月潭级风景名胜区立体停车库建设项目
2.2 负责人:张先生1326005782 3
2.3 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开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6月28日前竣工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2.5招标范围:立体停车库建设工程施工。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投资额8843.7282万元;财政拨款;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 169-2009)中关于饰面清水混凝土相关要
求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 质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近三年(2012、2013、2014)内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亏损财务审计
报告2012、2013、2014;具有依法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证明;具有参加采购活动年内2012、2013、2014,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证明;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
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 质 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 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 证、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 证、业绩及财务审计报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图纸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日10时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28万元的投标保 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传真:010-52706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