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方电厂一期2×350MW临时烟囱制作与安装资格预审公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海南
招标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期2×350MW机组临时烟囱制作与安装工程已由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关于东方电厂2015年度计划检修费及生产资本性支
出项目费用的批复》(华能海南发电安[2015]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
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z,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东方电厂一期工程两台炉合用一座高 210 米砖内筒结构烟囱, 目前,华能东方电厂烟囱内筒已经有多处发现了腐蚀穿孔
的现象,有的地方几处穿孔在同一平面,并且在内筒根部也有腐蚀穿孔,这对于本工程烟囱的结构安全造成了较大威胁。为保证机组长期安全
运行,有必要尽快对东方电厂一期工程烟囱进行停炉检查和评估,并且进行合理改造。为了使改造期间一期工程两台机组不停运,需各设置一
座临时烟囱。根据工艺及环保要求,临时烟囱顶标高60m,直径5m。脱硫系统正常运行,正常烟气温度约为53度。
2.2 招标范围:一期2×350MW机组临时烟囱制作与安装;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南省东方市工业大道华能东方电厂;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 年 12月 30 日,工期 211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k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建筑工
程施工、钢结构工程、环保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完成3个及以上类似本项目性质及规模的工程项目合同。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 建造师 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列入主管部门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_合格制,满足预审文件要求的均可以购买申请项目的招标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于2015年5月13日8:00起至2015年5月15日17:30止由招标组织机构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5 月 25日 9时00 分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传真:010-52706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