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智能化建设EPC总承包项目自动制样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FJZB15-287
所属地区:江苏
招标人: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 受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步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制造企业,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1.1 投标人须是在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
造企业。
1.1.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须不1000万元人民币。
1.1.3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投标人必须至少已有5套200MW或以级机组自动制样系统成功运行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5套自
动制样系统销售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作为业绩有效证明。
所投产品须提供有资 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5套自动制样系统的检定合格报告。
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1.1.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1.2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智能化建设EPC总承包项目2套功能完整的自动制样系统,新
建2台全自动制样机,分别布置在火车煤皮带煤流采样装置旁和水运煤皮带采样装置旁。与2台皮带机械采制样装置
建立连接,具有采制样一体化和离线制样功能,破碎缩分煤样和原煤样均可进行制样。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自动制样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投标方需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内的功能要求
的设备,如不能满足招标方功能要求,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增加设备,产生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范围内,同时也
包括所有必要的备品备件、工具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3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
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
次投标之用。
1.4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日起-12月8日止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
: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1.5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招投标网的注册会员
1.6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交货期 保证金
1 自动制样系统 2套 1200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货物交付至供货地点,合同签订后60天
内完成安装调试 不投标总价的2%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14: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
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14:00整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联系人:李贤成 王蕾
手机:18801278027
电话:010-89395867
传真:010-89395561
邮箱:bjhtzb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