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工程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50526_14964915
开标时间:2015-06-16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200万元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人:大安市助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大安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DAZB2015-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工程已由 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大发改经贸字【2014】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安市助诚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_自筹占,招标人为 大安市助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性质为新建,结构类型为钢结构,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资金来源为
自筹 ,资金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锦华路北,阳光名苑南 ;
2.3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6月 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 年10月 30 日,工期 131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资质,及安全生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等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 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
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_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壹 个标段投标,但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5 年 5_月_ 26日至 2015 年 6 _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_ 11:30 时
,下午_ 14:00 时至 17:00 _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 2015 年_6 月_16 日 9 时 30 分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伍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联系人杨颖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