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招标-三峡新能源吴忠太阳山一期50兆瓦、二期50兆瓦风电场项目风机及塔筒吊装施工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三峡新能源吴忠太阳山一期50兆瓦、二期50兆瓦风电场项目
风机及塔筒吊装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TGT-XNY-JA201571D
1.招标条件
三峡新能源太阳山发电有限公司负责三峡新能源吴忠太阳山一期50兆瓦、二期50兆瓦风电场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行。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和自筹
资金。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两个标段,但应分别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2. 招标人拟采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支付。
3. 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吴忠太阳山一期50兆瓦、二期50兆瓦风电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太阳山移民开发区境内,风电场位于惠安堡镇红墩子附近,
西北距
吴忠市直线距离约55km,东距盐池县直线距离约90km,西距中宁县直线距离约67km,南距同心县约77km。本期项目场址范围为 E106°24′16″
~106
°27′30″, N37°31′20″~N 37°32′26″之间,场址区平均海拔高程约为 1320~1350m。场址区地表面为戈壁荒漠草场,地形平坦,地势
开阔
,周边人烟稀少。
风电场所有风力发电机组均由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机型为GW115/2000 ,单机容量2.0MW,转轮直径115m,轮毂高度85m。风电场升
高电
压采用二级升压方式,风电机出口电压690V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接入110kV升压站,经升压站主变升压后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系统。
风电场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一座,安装容量为50MVA的主变压器2台,风电机出口电压690V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接入110kV升压站,经升压站主
变升压
后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系统。
4.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和计划工期:
(1)Ⅰ标段太阳山一期50兆瓦风电场项目招标范围:
1)安装:具体包括25台风机吊装、叶片和轮毂的组装及吊装、塔筒及附件安装、电缆敷设、光缆敷设、照明灯具安装、塔筒内接地,以塔筒为
界(
含塔筒外冷却装置及塔筒门外梯)到风机的一切安装工作(不含低压电缆接至箱变),包括上述工作范围内的接线及检查、试验、消缺工作等
。向反
向平衡法兰厂家采购工具。
2)卸车与保管:风机、叶片、轮毂和塔筒(包括螺栓)的卸车及保管。
3)其他:油漆外省企业需办理进宁夏回族自治区备案相关手续,办理特种设备备案等相关手续。
计划工期:计划2015年8月1日开工,2015年10月1日前完成13台风电机组吊装工程施工;2015年10月25日前完成12台风电机组吊装工程施工。具
体开
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风电场整个吊装工期内承包人吊装进度不得2天吊装1台。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 Ⅱ标段太阳山二期50兆瓦风电场项目招标范围:
1)安装:具体包括25台风机吊装、叶片和轮毂的组装及吊装、塔筒及附件安装、电缆敷设、光缆敷设、照明灯具安装、塔筒内接地,以塔筒为
界(
含塔筒外冷却装置及塔筒门外梯)到风机的一切安装工作(不含低压电缆接至箱变),包括上述工作范围内的接线及检查、试验、消缺工作等
。向反
向平衡法兰厂家采购工具。
2)卸车与保管:风机(包括电缆、通讯线缆及附件等)、叶片、轮毂和塔筒(包括螺栓)的卸车及保管。
3)其他:油漆(吊装、卸货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油漆损坏的补漆)及风机安装完成后在塔筒底部喷漆编号;塔筒安装后使用涂料对螺栓副
进行
编号(对应螺栓孔);吊装前的风机、叶片、塔筒等设备的清洁和吊装验收前的机舱、塔筒内清洁工作;塔筒连接螺栓现场抽检,并由有检测,
资质,
的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施工用水、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外省企业需办理进宁夏回族自治区备案相关手续,办理特种
设备备
案等相关手续。
计划工期:计划2015年8月1日开工,2015年10月1日前完成13台风电机组吊装工程施工;2015年10月25日前完成12台风电机组吊装工程施工。具
体开
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风电场整个吊装工期内承包人吊装进度不得2天吊装1台。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5. 投标人,资质,和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
包二
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施工[];
(3)投标人近 3 年应具有至少100台1.5MW 及以上风电机组安装施工业绩;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具有 50 台 1.5MW 及以上风电机组安装施工经历;
(5)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6)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
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提供近三年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年5月8日起至5月20日(每工作日9:00~11:30和14:00~17:0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3000元人民币,售
后不
退。
7. 标前会及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在宁夏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组织投标人考察现场,车辆、费用自理,投标人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分现场递交和网上递交。现场递交:请各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递交至北京市网上递交:请各投标
人将电
子投标文件按照规定加密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栏目具体的操作方法见电子采购平台“使用指南”。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的投标文
件未送
达到地点或者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该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将不对其开标。
(2)投标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个标段分别为8万元。未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8日北京时间10:00整在北京市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邮箱:ylcd01@126.com
传真:010-52706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