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海关食堂车库等附属用房室内装饰项目招 标 公告
招 标 编号:
开标时间:2015-06-02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1、招 标 条件
本招 标 项目银川海关食堂车库等附属用房室内装饰项目已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贸易发展局以银开经发【2013】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标 人为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建设资金来源为海关总署拨付。现进行公开招 标 。
2、项目概况与招 标 范围
2.1项目名称:银川海关食堂车库等附属用房室内装饰项目。
2.2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220号银川海关院内。
2.3招 标 内容: 银川海关食堂车库等附属用房室内装饰(技术要求详见招 标 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
3.2本次招 标 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有一级),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3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投标单位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的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5本次招 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 标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资 质 证 书副本、营业执照的副本、安全生产[]、建造师证(建筑工程)、进宁备案登记证等证明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备审。
4.2网上报名通过后,于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8日,电子版招 标 文件。
4.3招 标 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15年6月2日9:00时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 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
6.1时间:2015年6月2日9:00时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 标 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奇
联系人电话:010-87687099 13611171137
联系人邮箱:zbgs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