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标)银川市11.8改造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召标公告
召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召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1、召标条件:
本召标项目银川市11.8改造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正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宁发改投资[2014]623号、宁政机函[2015]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召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召标。
2、项目概况与召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对业务技术综合楼进行维修改造,改造面积约6300㎡;新建1栋二层备勤用房,建筑面积1678㎡,框架结构。
召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召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姿质,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召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得参加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故本项目召标谢绝企业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7日上传“四证一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姿质正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及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
4.2 根据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2012年3月1日以后在宁承揽过工程的外地施工企业需办理进宁备案方可参与投标。
4.3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5月5日电子版召标文件,召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下午3:00前。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 召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的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下午3:00整。
联系人:郑浩 刘工
联系人电话:010-87687099 13522379197
联系人邮箱:ztb219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