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电池总成防水试验台、电机/电池总成防尘试验台采购招标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提高新能源汽车试验验证能力项目(2014)电机/电池总成防水试验台、电机/电池总成防尘试验台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JLZQH-ZB-2015060H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提高新能源汽车试验验证能力项目(2014)已由汽车集团公司以一汽集团规字【2014】30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机/电池总成防水试验台、电机/电池总成防尘试验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采购货物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提高新能源汽车试验验证能力项目(2014)电机/电池总成防水试验台、电机/电池总成防尘试验台采购
2.2项目基本描述:
(1)电机/电池总成防水试验台:主要用于动力电机/电池总成的防水试验,评价防水等级。
(2)电机/电池总成防尘试验台:动力电机/电池总成的防尘试验,评价防尘等级。
2.3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电机/电池总成防水试验台、电机/电池总成防尘试验台,主要包括电机/电池总成防水试验台1套;电机/电池总成防尘试验台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4工期:评标公示结束之后8个月货物运至用户现场。
2.5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6交货地点:用户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制造、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年具有同类或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5年及以上投标产品的制造经验(须提供有效的供货合同证明资料,合同签订日期为2010年1月1日之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及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和一汽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须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报名。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9日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投标事宜及申请表格。
项目负责人: 张旭 王经理
移动手机: 18515815829
联系电话:010-57372379 \ 01057372379
传真号码:010-58850901
电子邮箱:18515815829@163.com企业相关资格发送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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