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2号锅炉空气预热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5-06-03
: 招标编号:CHDT047/14
: 招标编码:CBL_20150603_170007679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 所属地区:黑龙江
受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2号锅炉空气预热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三、代理招标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CHDT047/14-ZB-0301 空气预热器改造工程 2号机组脱硝空气预热器改造工程总承包,改造内容为防止脱硝投运后堵塞、进一步降低烟温、并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而进行的空气预热器改造,包括空预器本体及与之改造相关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全部工作。
六、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自筹。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必须为成立两年以上,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300MW及以级火电机组脱硝空气预热器改造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能力,具有生产[]和相应安装工 程资质。
3、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具有至少五台套300MW及以级火电机组脱硝空气预热器改造业绩。要求投标人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验收报告,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投标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5、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体系认证证书。
7、在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无不良服务和供货劣迹。
8、投标人应具有上述条款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公告时间: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8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8日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整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成为“网”的会员单位。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标书售价(元)
1 空气预热器改造工程 CHDT047/14-ZB-0301 1500
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15年6月8日16:00整
联系人: 高 阳
手 机: 150 1086 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