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
兴宁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5-03-18
招标编号:ZZ91500716
招标编码:CBL_20150318_1042694325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广东
受兴宁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兴宁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 ZZ91500716
二、 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包1: 人民币90.6万元;包2:人民币9.3万元;包2:人民币44万元。
四、 项目内容 及要求: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本项目包3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示,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 。
4. 本项目属于采购项目。
五、 供应商资格:
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 书或者代理销售[] 书或者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 .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4 .供应商所投设备如属《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规定需注册的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 .供应商应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3月19日至 2015年4月7日,每日8:30~12:00,14:30~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梅州市
3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复印件;
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 、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
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招标编号。
七、 投标 截止 时间: 2015 年4月8日 15 :00分
八、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
九、 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4月8日 15:00分
十、 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 :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15年3月19日至 2015年3月25日,共五个工作日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投标事宜及申请表格。
项目负责人: 张旭 王经理
移动手机: 18515815829
联系电话:010-57372379 \ 01057372379
传真号码:010-58850901
电子邮箱:18515815829@163.com企业相关资格发送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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