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1号锅炉吹灰器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5-02-28
: 招标编号:CHDT047/14
: 招标编码:CBL_20150228_168777227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能源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 所属地区:黑龙江
受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1号锅炉吹灰器改造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三、代理招标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1号锅炉吹灰器改造工程总承包承包(包括设计、供货、安装、调试)。
齐热公司近年来大量燃用褐煤,由于褐煤水分大,导致锅炉尾部受热面管排严重积灰、黏灰。锅炉原设计尾部受热面使用脉冲吹灰器,由于脉冲吹灰器对清除锅炉尾部受热面积灰、黏灰效果差,造成锅炉受热面换热效率低,排烟温度高,尾部受热面存在安全隐患。为了提高机组可靠性和经济性,计划对1号锅炉脉冲吹灰器进行改造,改造为32台蒸汽吹灰器。
六、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自筹。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必须为成立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具有研发、设计、制造同类型产品的能力。
3、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和安全资质,具有实施该项目的能力。
4、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具有300MW及以上规模燃煤锅炉蒸汽吹灰器设备至少五台套的使用业绩。要求投标人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验收报告,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投标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体系认证证书。
8、在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无不良服务和供货劣迹。
9、投标人应具有上述条款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时间:2015年2月28日-2015年3月4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2月28日-2015年3月4日16:00整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标书售价(元)
1 1号锅炉吹灰器改造 CHDT047/14-ZB-0101 800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