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两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投资计划由文水管【2015】9号;文水管【2015】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砚山县听湖水库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砚山县维摩乡长塘子水库水库校核洪水位1568.92m,设计洪水位1568.59m,正常蓄水位为1567.20m,死水位1564.82m。水库总库容49.86万m3,正常库容23.39万m3,死库容4.2万m3,兴利库容19.19万m3。属小(二)型水库工程,工程等别为Ⅴ等。
砚山县维摩乡支迷水库大坝坝型为均质土坝,大坝坝型为均质土坝,水库控制径流面积5.47km2,灌溉面积500亩,坝顶高程为1561.00m,坝高12m,坝顶长49m,水库正常蓄水位1558.70m,对应库容13.64万m3,水库总库容27.30万m3为小(二)型规模,工程等别为Ⅴ等。
2.2招标范围:
标段:砚山县维摩乡长塘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主要内容:坝体、坝基防渗加固处理;坝顶、坝坡护坡改造及完善;放水涵管改造;改造溢洪道;新建管理房;观测设施设置;改扩建公路。
第二标段:砚山县维摩乡支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主要内容:坝体、坝基防渗加固处理;坝顶、坝坡护坡改造及完善;放水涵管改造;改造溢洪道;新建管理房;观测设施设置;改扩建公路。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②近三年内承担过一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须出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③省外企业应具有云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④、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除具有以上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5年5月24日至2015年5月28日,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资质 证书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 标段1500元/份,第二标段1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2日9时00分前。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注:办理电子钥匙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洋
手机:13161276322
电话:010-83484284
传真: 010-58850901
邮箱:zhongzhao2006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