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吉林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伊丹等四个水文站的施工招标公告
2015-03-07
: 招标编号:SPFLGCZB-20150309
: 招标编码:CBL_20150307_1042556075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 所属地区:吉林省
吉林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伊丹等四个水文站水文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SPFLGCZB-20150309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 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四平分局 的吉林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伊丹等四个水文站水文设施工程 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 2013 】 136 号文件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四平分局 , 建设资金来自投 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投 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伊丹等四个水文站水文设施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为 吉林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伊丹等四个水文站水文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建设规模:卧虎、伊丹、长发、马鞍山水文站水文设施,投 资额为70万元,资金来源已落实;标段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2.2 工程建设地点在四平地区(卧虎、伊丹、长发、马鞍山)。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工期61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 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企业资质 ,及安全生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 本项目 进行 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需按照吉建管【2011】32号文件,办理入境备案手续 。
3.7 拒绝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5年 3 月 9 日至2015年 3 月 13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_11:30时,下午_13:30时至16:30_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 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安全生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个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