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福建漳州市峰头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土建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2015-05-25
: 招标编号:GCXZZ-15-018
: 招标编码:CBL_20150525_14940016
: 开标时间:2015-06-18
: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福建
漳州市峰头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土建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峰头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水利局以漳水【2014】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省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峰头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管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部分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霄县马铺乡峰头村;
2.2.工程规模:本工程土建部分总投 资约220万元;
2.3.控制价:在截标前5天通过相关网站公布;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漳州市峰头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土建部分)施工,包括开关室、附属房、左右电站进厂大门、左右电站厂房内外装修、护坡挡墙及室外道路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 二 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4.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 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投标价中标法(K值:7.00%≤K≤8.99%)。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 月29日登录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 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 付平台进行支 付,点击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保证金
5.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年6月17日16时00分前(指款到达帐户时间);
5.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银 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
5.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5.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5.2.1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规定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6月18日15时 30分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6月18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漳州市
联系人: 高 阳
手 机: 150 1086 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