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四批辅机(汽机)招标公告
2015-06-01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50601_15112384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能源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宁夏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四批辅机(汽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四批辅机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
2.3建设单位: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建设规模:2×660MW高效超超临界机组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招标内容: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
2.7标段划分、招标范围、交货期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1:生水加热器
一、招标范围:化学水处理间的生水加热器及附属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 2015年11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
康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
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生产的产品应在2012年至今有3家国内新建300MW及以上工程中投运业绩,投标
人提供供货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复印件、终用户证明
、联系人、有效电话等,投标方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的合同证明中供货单位与
此次投标人名称一致,由于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
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标段 2:进口截止阀(包括疏水阀)(原装进口)
一、招标范围:汽机侧疏水阀、截止阀的招标、供货(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 2016年2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针对本项目进口截止阀的代理
授权;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 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
2、在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
3、业绩要求:投标人销售的产品应在2010年至今有3家国内新建600MW超超临界及以上工程中投运业
绩,且均成功运行1年以上,投标人提供供货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
围部分的复印件、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
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进口阀门必须为注册原产国生产。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 3:进口调节阀(原装进口)
一、招标范围:机组各系统上的调节阀招标、供货(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2016年2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针对本项目进口调节阀的代理
授权;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 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
2、在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
3、业绩要求:投标人销售的产品应在2010年至今有3家国内新建600MW超超临界及以上工程中投运业
绩,且均成功运行1年以上,投标人提供供货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
围部分的复印件、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
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进口阀门必须为注册原产国生产。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 4:四大管道、管件工厂化配管
一、招标范围:主蒸汽、再热蒸汽热段、再热蒸汽冷段、给水系统的管道、管件工厂化配管的制作
、供货(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 2016年2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
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加工、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
和能力。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有效期内),同时本身具备
660MW超超临界及以上机组四大管道配管和P92主管道弯管的独立加工能力。并提供P92弯管独立加工
能力保证说明,弯管独立加工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弯管设备加工能力、弯管工艺等文件),以证
明能够提供满足本工程需要的相关产品和服务。
4、投标人加工的产品应在2010年至今,至少在国内有5家新建660MW超超临界机组及以上同类型、容
量机组四大管道配管独立加工业绩,并且至少其中2家运行两年以上,且实践已证明产品是成熟可靠
的,并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如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复印件、终用户
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者,招标人视为无运行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标段 5:小机排汽管道
一、招标范围:两台汽动给水泵汽轮机的排汽管道(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2016年2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
康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
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销售的产品应在2012年至今有3家国内新建600MW及以上工程中投运业绩,且均
成功运行1年以上,投标人提供供货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
复印件、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
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标段6:采暖加热热水系统辅助设备
一、招标范围:采暖加热热水系统辅助设备,包含:2台集装式换热机组,整体式智能加压机组、凝
结水回收器的设备及系统附件(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2015年9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
康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
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生产的产品应在2012年至今有3家国内新建300MW及以上工程中投运业绩,投标
人提供供货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复印件、终用户证明
、联系人、有效电话等,投标方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的合同证明中供货单位与
此次投标人名称一致,由于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
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标段 7:蒸发冷却机组
一、招标范围:输煤、化水、汽机、除尘等电气配电室的蒸发冷却机组(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
件为准)
二、交货期:2016年3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
康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
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生产的产品应在2012年至今有3家国内新建300MW及以上工程中投运业绩,投标
人提供供货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复印件、终用户证明
、联系人、有效电话等,投标方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的合同证明中供货单位与
此次投标人名称一致,由于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
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