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名山东菏泽市闫潭引黄灌区2014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15-03-09
: 招标编号:SDFZHC20150309-008
: 招标编码:CBL_20150309_13347473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水利桥梁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山东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DFZHC20150309-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菏泽市闫潭引黄灌区2014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经由菏水【2014】141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性质为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菏泽市闫潭灌区水利管理处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曹县;
2.2 工 期:1:7个月;2:7个月;
2.3 质 量:合格;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1标段:闫潭输水渠清淤衬砌3km(桩号53+700~56+700);新建、改建分水涵闸5座,包括新建张堤圈南分水涵闸(桩号43+142,右岸)、徐堤圈西分水涵闸(桩号43+900,右岸)、马楼东分水涵闸(桩号47+810,右岸),改建王举人庄分水涵闸(桩号44+860,右岸)、马楼桥南分水涵闸(桩号46+510,右岸);改建生产桥2座,包括高堤圈南生产桥(桩号73+869)、沈店生产桥(桩号76+417);维修分水涵闸3座,包括马楼沟分水涵闸(桩号46+310,左岸)、白花河分水涵闸(桩号51+500,左岸)、塔湾东分水涵闸(桩号56+500,右岸);占迁、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
2标段:闫潭输水渠清淤衬砌3km(桩号56+700~59+700);改建分水涵闸2座,包括单楼西分水涵闸(桩号57+200,左岸)、单楼东分水涵闸(桩号58+200,左岸);改建生产桥3座,包括高堤圈东生产桥(桩号73+366)、四格堤生产桥(桩号79+203)、李庄生产桥(桩号84+371);维修分水涵闸1座:魏湾南分水涵闸(桩号60+200,左岸);维修节制闸1座:二格堤闸(桩号60+400);占迁、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
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3.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
3.3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类似工程经验,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3.4 潜在投标人可投报本项目中的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5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员需具有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
3.6 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03月09日—0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潜在投标人,需提供: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 证书副本;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人现场报名的);
4 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5)安全生产[]副本;
6 山东省水利厅颁发的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
(7)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
4.2 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后期检察院查询时须用。
4.3招标文件及图纸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4.4报名时要领取《投标诚信承诺书》,凭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