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名辽宁丹东大东港疏港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5-03-11
: 招标编号:00012015020015
: 招标编码:CBL_20150311_13391525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辽宁
1.招标条件
丹东大东港疏港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法人为辽宁省高等
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补贴和自筹,招标人为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
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丹东大东港疏港高速公路起点位于东港市北侧十字街镇龙潭村,连接鹤大高速公路,设东港枢纽互通
立交,交叉桩号为K1215+557.578。路线自北向南展布,途径龙潭村、棋盘村,跨越东高线(鹤大高
速东港连接线)、铁甲干渠,跨越东港市规划柞木大街,穿越东边道铁路,在八棵树村跨越G201,途
径权家屯、张家屯,穿越东港市规划滨海西区,跨越规划振兴大街、白云西街,设置主线收费站及滨
海路互通立交,随后跨越滨海公路、西南航道,终点接大东港港区二期与三期间的疏港路。路线全长
17.143km。
本次招标范围为路基工程(含路基土石方、桥涵及排水防护工程等),共划分三个合同段。计划工期
:2015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30日,共计24.5个月。
合同段 起终点桩号 路线长度
(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合同段 AK0+943.150~ K6+100.000 6.043 路基桥涵
第2合同段 K6+100.000~ K12+400.000 6.3 路基桥涵
第3合同段 K12+400.000~ K17+200.000 4.8 路基桥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相
应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依据《关于在交通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实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辽
交建发〔2010〕171号),提供由具有信用评级资格的单位出具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
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辽交建发〔2010〕375号)
,投标人必须具有2013年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路基桥隧工程类),评价结果可查阅“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公布2013年我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辽交建发[2014]173号)”。
对于无路基桥隧工程类评价结果的投标人,以及首次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必须提供初
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或初定信用等级登记备案证明材料。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本项目提出资格
预审申请。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选择通过资格
预审的单位。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8日每日9:00时~ 11:00时和13:30时~16:00时(北京
时间, 下同)(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 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
生产[]副本原件、信用报告原件、初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授权的委托
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务合同或社会养老
保险相关证明。
5.2 每个申请人只可购买1份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11:00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