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山东麓银川市110国道综合整治供水工程施工三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2015-05-27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50527_15014933
: 开标时间:2015-06-09
: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宁夏
1、采购条件
根据《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贺兰山东麓银川市110国道综合整治供水工程已由银川市采购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银川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贺兰山东麓银川市110国道综合整治供水工程施工三标段。
2.2项目概况: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预算金额(1-2-3-4标段)19186358.19元。
2.3工程地点:银川市贺兰山东路110国道
2.4采购规模: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为4个标段,一、二、三、四标段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各投标企业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近三年(2012-2014年)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登记证,外省企业必须提供壹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4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
3.5在贺兰山东麓银川市110国道综合整治供水工程施工该项目整体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 00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资格预审文件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施工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高于5家时,选5家入围。当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家时,全部入围,全部入围的不再进行定性评估排序。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 三标段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6月9日 9 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高 阳
手 机: 150 1086 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