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廊坊热电2×350MW机组1、2机新建工程脱硫氧化风机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GDKH-LYHB-201503-SB023
招标编码:CBL_20150324_169020873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受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单级高速离心式氧化风机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招标编号:GDKH-LYHB-201503-SB023
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2×350MW供热机组烟气脱硫EPC总承包工程氧化风机设备招标文件。
工程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
资金来源:自有
项目性质:技改
交货时间:2015年07月15日前现场交货。
四、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单级高速离心式氧化风机设备(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本标段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制造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5.2 制造企业的注册资金4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上一年度末的总资产须20000万人民币及以上、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000万人民币及以上)
5.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两个及以上工程使用过并成功商业运行一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并提供用户签署的证明文件(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证明文件须严格按招标文件中商务附录八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
5.4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
5.5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6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有效期内)认证证书。
5.7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8投标人及其外协或外购厂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外协或外购厂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和履约中特别在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5.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注册成为“投标会员”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5年03月24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40,000)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投标事宜及申请表格。
联系人: 张旭 王经理
移动手机: 18515815829
联系电话:010-57372379 \ 01057372379
传真号码:010-58850901
电子邮箱:18515815829@163.com企业相关资格发送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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