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2014年度一般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公路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洪市2014年度一般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公路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施工招标)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景洪市2014年度一般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公路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施工招标)。
2.2 建设地点:景洪市勐龙镇、景洪市景哈乡。
2.3 建设规模:计划投 资约3173.0724万元,全长29.04公里(其中沥混凝土路面25.09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3.95公里)。
2.4 计划工期:约6个月,但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计算范围为准)。
2.6 标段划分及主要技术标准:
2.6.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景洪市勐龙镇曼养广至曼龙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全长13.01Km,计划投 资约1687.2682万元,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标段:景洪市勐龙镇邦飘村委会查乐雅康至曼扎坎香村至布下村民小组公路建设项目,全长12.08Km,全长12.08Km,计划投 资约1064.0652万元,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三标段: 景洪市景哈乡至戈牛公路建设项目,全长3.95Km,计划投 资约421.739万元,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6.2 主要技术标准:
一标段:景洪市勐龙镇曼养广至曼龙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全长13.01Km,其中:主线长11.26Km(桩号K0+000~K11+260)、支线长1.75Km(桩号K0+000~K1+750),公路等级:四级,计算行车速度:20Km/h,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4.5m,纵坡:9%,小坡长:60m,车辆荷载:公路—II级,路面等级:沥青混凝土路面,抗震设防:Ⅷ度;
二标段:景洪市勐龙镇邦飘村委会查乐雅康至曼扎坎香村至布下村民小组公路建设项目,全长12.08Km,其中:主线长9.98Km(桩号K0+000~K9+980)、支线长2.1Km(桩号K0+000~K2+100),公路等级:四级,计算行车速度:路段20Km/h,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培路肩2×0.5m),平曲线小半径:一般值30米,极限值15米,纵坡:12%,车辆荷载:公路—II级,路面等级:沥青混凝土路面(15级配碎石底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0.6cm稀浆封层+4cm中粒式AC-16沥青混凝土面层);
三标段: 景洪市景哈乡至戈牛公路建设项目,全长3.95Km,公路等级:四级,计算行车速度:20Km/h(受限路段15Km/h),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3.5m(路缘石0.4m,一侧培路肩:2.6m),纵坡:11.679%,小坡长:65m,车辆荷载:公路—II级,路面结构:水泥混凝土路面;抗震设防:Ⅷ度。
2.7 质量要求:按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8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资格预审方式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 质要求: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为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
4.2业绩要求:
一标段:2010年至今顺利完成一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大于1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沥青混泥土路面工程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2010年至今顺利完成一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沥青混泥土路面工程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标段:2010年至今顺利完成一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大于400万元的公路工程水泥混泥土路面工程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4 每个申请人多可对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具有投 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均视为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1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售后不退。
6.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9时00分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