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河北京哈高速公路(京秦段)榛子镇收费大棚改造等5个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03-10
: 招标编号:FD1503-JQ-ZZZ
: 招标编码:CBL_20150310_13356221
: 开标时间:2015-04-02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投 资金额:329万元
: 所属地区:河北
京哈高速公路(京秦段)榛子镇收费大棚改造等5个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哈高速公路(京秦段)榛子镇收费大棚改造等5个项目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
理局以冀交公路[2014]895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5]1
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
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京哈高速公路抚宁收费站,榛子镇收费站和廊坊养护工区;孟姜收费站和迁安养护工区
。
2.2 建设规模:详见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中的主要工程内容。
2.3计划工期: 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4月10日。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类别,各1个合同段。
类别 标段 工程内容
Ⅰ类 1 对抚宁、榛子镇收费大棚进行改造,廊坊养护工区新建材料设备库及场地硬化工程。
Ⅱ类 2 对孟姜收费站和迁安养护工区燃煤锅炉改造为电锅炉工程;对迁安养护工区污水处理
设施进行改造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
誉,详见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多可对1个类别投标,且允许中1个合同段。投标人报名时需类别,不需要所
投标段,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各标段入围投标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
间的先后顺序各类别接受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6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企业资质 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原件、企业投
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
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个类别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
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
5.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
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
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
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