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铝宁夏银星电厂工程第四批辅机(输煤)招标公告
2015-06-01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50601_15112499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宁夏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四批辅机(输煤)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四批辅机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
2.3建设单位: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建设规模:2×660MW高效超超临界机组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招标内容: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
2.7标段划分、招标范围、交货期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17:厂外带式输送机
一、招标范围:厂外皮带机及附属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2016年1月 1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8000万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技术、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设备在电厂输煤系统(2010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具有三项及以上的国内新建电厂投产业绩,投标方提供的合同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由于公司名称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标段 18:输煤系统电磁除铁器
一、招标范围:输煤系统除铁器及附属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2016年1月 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技术、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设备在电厂输煤系统(2010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具有三项及以上的国内新建电厂投产业绩,投标方提供的合同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由于公司名称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标段 19:采制样设备
一、招标范围:输煤系统除铁器及附属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2016年1月 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技术、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设备在电厂输煤系统(2010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具有三项及以上的国内新建电厂投产业绩,投标方提供的合同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由于公司名称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标段 20:循环链码、电子皮带秤
一、招标范围:循环链码及电子皮带秤及附属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2016年1月 1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技术、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设备在电厂输煤系统(2010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具有三项及以上的国内新建电厂投产业绩,投标方提供的合同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由于公司名称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标段 21:汽车衡及附属设备
一、招标范围:汽车衡及附属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2016年1月1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技术、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设备在电厂输煤系统(2010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具有三项及以上的国内新建电厂投产业绩,投标方提供的合同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由于公司名称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标段 22:犁式卸料器及三类部件
一、招标范围:犁式卸料器及三类部件(三通、锁气器、挡煤帘、落煤管)(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2016年1月1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技术、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设备在电厂输煤系统(2010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具有三项及以上的国内新建电厂投产业绩,投标方提供的合同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由于公司名称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报名时间、地点
3.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 6 月 1 日至2015年 6 月 5 日期间,报名。或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zhaobiao1118@163.com.com邮箱报名(邮箱报名时请注明标段号及标段名称,后跟企业名称,否则责任自负)。
3.2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3.1上述材料)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高 阳
手 机: 150 1086 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