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华能鹤庆马厂风电项目通讯设备及其附属件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标》03-03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50303_13259490
: 开标时间:《标》03-24
: 所属行业;能源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云南
二 次 招 标 公 告
招标代理编号:HNZB《标》02-2004/01
业主招标编号:HN_B_BJ/XNY_WZ/TX_017
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鹤庆马厂风电项目通讯设备及其附属件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鹤庆马厂风电项目通讯设备及其附属件采购
2.招标范围:
风电场通信自动化设备(含调度电话系统、SDH柜、2M路由器、程控交换机等);48V直流系统、蓄电池,以及相应设备对应提供的备品备件、易耗品、工具、技术资料等,设备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一年质保、系统升级及培训等技术服务。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应是在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 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要求,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4.3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4 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4.5 具有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6 专项资 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7 在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4.8 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或仲裁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10 未有、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1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4.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14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5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 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它弄虚作假的行为。
4.16投标人属于云南电网公司入网厂家,如果是代理商投标必须取得原厂家的授权许可,所投的产品必须取得云南电网公司的认可,如果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与云南电网公司产品不匹配或云南电网公司不认可,投标人需积极配合无偿更换设备,如果对招标人造成损失投标人应给予赔偿;投标人设备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电网公司不认可,买方有权选择退货并追究损失。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网站进行报名、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文件等有关操作。
5.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3月03日9:00起至2015年3 月17日17:00止,登陆网站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22元,售出不退。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