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县民乐镇中心卫生院高压蒸汽灭菌器采购招标
景谷县民乐镇中心卫生院、凤山镇卫生院、正兴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5-03-12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0312_104261396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云南省
中盈分招字2015026(重)景谷县民乐镇中心卫生院、凤山镇卫生院、正兴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人民共和国采购法》、《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景谷县民乐镇中心卫生院、凤山镇卫生院、正
兴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诚邀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5026(重)
2、采购内容:
包号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备注
A包
1
生化分析仪
2台
交货地点:景谷县凤山镇卫生院、景谷县正兴镇卫生院各1台
2
电解质分析仪
1台
交货地点:景谷县民乐镇中心卫生院
3
恒温浴箱
1台
交货地点:景谷县民乐镇中心卫生院
4
高速离心机
1台
交货地点:景谷县凤山镇卫生院
B包
1
心电图机
3台
交货地点:景谷县凤山镇卫生院2台,景谷县民乐镇中心卫生院1台
2
心电监护仪
1台
交货地点:景谷县民乐镇中心卫生院
C包
1
高压蒸汽灭菌器
1台
交货地点:景谷县凤山镇中心卫生院
2
吸痰器
1台
交货地点:景谷县凤山镇中心卫生院
3
综合妇科产床
2张
交货地点:景谷县民乐镇中心卫生院、景谷县凤山镇卫生院各1张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如为生产厂商参加,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3如为经销商参加,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4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报关验放进入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3.5谈判申请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前须填写《谈判文件出售登记表》。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出示以下证件:
4.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3、医疗器械生产[]副本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4、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5、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6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 时至12:00 时,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3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7、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3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8、交货地点:景谷县民乐镇中心卫生院、凤山镇卫生院、正兴镇卫生院。
9、供应商在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全部内容;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投标事宜及申请表格。
项目负责人: 张旭 王经理
移动手机: 18515815829
联系电话:010-57372379 \ 01057372379
传真号码:010-58850901
电子邮箱:18515815829@163.com企业相关资格发送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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