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哈密电厂石灰石采购招标
2015-03-19
招 标编号:
招 标编码:CBL_20150319_1354436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1.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标人”),采用公开招 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哈密电厂石灰石采购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 标编号:SGEG-2015-D2-WZ-115
SDJS-2015-0145
2.工程概况:
神华国能哈密电厂装有四台(4×660MW)燃煤机组,脱硫系统均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一炉一塔方案,脱硫效率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不小于95%,出口烟气SO2 浓度小于44mg/Nm3(设计煤种)。烟气系统不设GGH 和旁路烟道。吸收剂制备系统采用湿式球磨机制浆,按机组容量的150%设置。石膏脱水系统采用真空皮带脱水机,按机组容量的150%设置,石膏按综合利用考虑,可临时贮存在灰场。脱硫系统单设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合格后回用。脱硫剂为石灰石颗粒(粒径不大于20mm)。吸收塔设置五层喷淋层。
招 标范围:
本次采购石灰石供货期为自签订合同至2015年9月30日止,按照现场实际用量结算。需求总量约为4万吨;供方要根据招 标人的实际生产用量,按照招 标人要求的时间,分批次的提供、合格的石灰石产品,并安全的运抵招 标人生产现场。具体范围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报价为闭口价,签订固定单价合同。
交货期/工期:合同期限至2015年9月30日。标方根据生产情况提前24小时通知投标方石灰石发运时间、发运数量。
交货地点:买方地点,卖方负责运输。
质量标准:满足招 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哈密电厂。
3.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 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金不300万元;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五年(2009年1月1日-至今)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投标人与本项目业主方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签订过所有合同,必须提供对应的履约评价表,若不提供视为该项目履约不合格。
(7)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个与火电厂或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09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内签订。②签订合同要求为石灰石供货业绩。③供货量2万吨以上。
8 本招 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 质条件:
1)生产商须提供采矿许可 证,安全生产许可 证;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商的采矿许可 证、授权委托书及安全生产许可 证。
2)生产商年开采量不30万吨/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再分包。
4.购买招 标文件时间:2015年03月19日至2015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 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 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 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 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投标事宜及申请表格。
联系人: 张旭 王经理
移动手机: 18515815829
联系电话:010-57372379 \ 01057372379
传真号码:010-58850901
电子邮箱:18515815829@163.com企业相关资格发送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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