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国电电力三塘湖风电场35kV接地电阻自动调谐装置采购招标
所属地区:新疆
一、招 标 人:国电电力九鼎哈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联系人:郝 亿(经理)
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电力三塘湖风电场二期项目
工程地点:新疆哈密巴里坤县三塘湖乡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本期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49.5MW,包括33台1500kW风电机组及配套箱式变压器,以及接入一期已投产的110kV升压站所需的配套设施、设备。
计划工期:计划2015年5月开工建设,2015年9月投产发电。
工程性质:新建
四、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电电力三塘湖风电场二期项目35kV接地电阻自动调谐装置及其附属设备以及与设备相关的附件和备件(以下简称“标的物”)。其内容包括标的物的设计、制造/采购、工厂试验、交付、现场试验及性能试验、技术服务及培训等。
交货时间:2015年7月30日
交货地点:国电电力三塘湖风电场二期工程110KV升压站现场安装位置交货。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5.2投标人须具有所投设备设计、生产制造和服务能力;
5.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当局签发的投标类型设备的生产/制造[]、认可的试验单位签署的检验报告、相关试验报告;
5.4投标人须具有销售、设计并制造过10台套与招标主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且有3年以上的同类型风电项目良好运行业绩;须提供用户证明或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范围页、盖章签字页);
5.5投标人应通过了GB/T19001-2008管理体系认证;
5.6投标人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7投标方提供的相关设备(包括任何部件)均须取得并网许可,且须投标方负责所投设备通过并网验收;
5.8投标人无任何不良记录;
5.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企业近三年无经济诉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5年5月26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郝 亿(经理)
电 话:010-58977683
传 真: 010-58977952
手 机:15510675816
邮 箱:haoyi0825@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