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资金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邹城太平港务有限公司
受邹城太平港务有限公司委托,就济宁港邹城港区太平作业区正方码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 标 人:邹城太平港务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济宁港邹城港区太平作业区正方码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QX1551721
四、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济宁港邹城港区太平作业区正方码头工程设备招标,招标设备包括圆弧轨道式装船机(需配备皮带机)2台,门式起重机(16T-20m)1台。
本项目划分为二个包
包一:圆弧轨道式装船机(需配备皮带机) 2台
包二:门式起重机(16T-20m) 1台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4、包一: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由投标人履行的设计、制造、安装、指导、调试、培训、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
2)近三年来(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3台及以上800-1000T/h圆弧轨道式装船机供货类似业绩(需提供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证明及设备销售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验收合格证明时间为准)。
5、包二: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由投标人履行的设计、制造、安装、指导、调试、培训、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
2)具有质检部门颁发的《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起重机械)》。
3)近三年来(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制造起重量为16T及以上的门式起重机供货类似业绩(需提供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证明及设备销售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验收合格证明时间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邹城太平港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9时00分前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注:办理电子钥匙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峰 王青
手机:13261075734
电话:010-83484284
传真: 010-58850901
邮箱:13261075734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