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大丫口风电场、将军山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2015077601108
所属行业:能源,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云南
1.招标条件
云南省华宁县大丫口风电场和将军山风电场工程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 行代款,已落实,两个风电场项目业主均为云南华宁火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的委托,现对项目名称为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大丫口风电场、将军山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编号:YZ2015077601108)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完成项目工作。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的总承包提交密封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大丫口风电场工程装机容量40MW,将军山风电场工程装机容量为48MW,两风电场位于玉溪市华宁县宁州镇与盘溪镇之间老象山脉大水井岩头一带的山脊上,场址涉及华宁县宁州镇和通红甸乡。大丫口风电场同期建设1座110kV升压站,将军山风电场电力直接接入大丫口风电场110kV升压站送出。
2.2招标范围:大丫口风电场和将军山风电场工程施工图阶段的勘察与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试验、设备安装与调试、土建工程施工、35KV集电线路架设、可靠性试运行及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工程不含在本招标工程范围内。
2.3计划工期:2015年10月31日前两风电场的首批机组分别投运,2015年12月31日前两风电场的44台机组全部投运。
2.4质量标准:设计和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应遵照现有及有关部门颁发标准及有关技术规定的合格标准。
2.5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包含工程总承包范围。
3.3 投标人近3年(2012-2014)具有风电EPC总承包3个以上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承包合同复印件为准。
3.4 投标人近3年(2012-2014)财务状况无亏损,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5负责人要求:
①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② 现场负责人(施工经理)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 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应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1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整套文件(含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收人民币100.00元邮寄费用,招标文件以EMS寄出。
4.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 质证书、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查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15年05月27日9:0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杰
手 机: 13661139371
邮 箱: zhaobiao1018@163.com
邮 编: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