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通信系统设备集成采购招标公告【变更】
招 标编号:WJ20150121001
受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标人”)的委托,就“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项下通信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 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招 标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通信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
招 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规格、项目工期及交货地点
货物名称:通信系统设备
数量及主要规格:详见用户需求书。
项目工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招 标人地点。
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人民共和国依照《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 标货物和服务的集成商或制造商;
注册资金不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投标人应提供2011年-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必须证明其财务状况的良好;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完成了1个或1个以上与本项目相当的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通信集成项目或类似的通信系统集成项目(至少包含传输系统、公务电话系统、电话系统、无线调度系统、广播系统、时钟系统、电源系统),且没有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质量和项目工期问题(应提供相关开通用户证明以及合同等说明文件);
如果投标人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子系统不是其自己生产或制造的,那么投标人就应得到子系统供货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有常驻机构或承诺在中标后为本项目在乌鲁木齐市设置常驻机构;
投标人在2011年-2013年内年平均营业额不能小于8000万元人民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且经营状况良好;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状况。
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 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15年 04 月 27日至2015 06 月 09 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获取招 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06月0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 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招 标人予以拒收。
联系人:刘 杰
手 机: 13661139371
邮 箱: zhaobiao1018@163.com
邮 编: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