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七台河万龙、佳兴风电场项目升压站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编号:HTC-152104
所属行业:能源,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 标编号:HTC-152104
1. 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七台河万龙、佳兴风电场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七台河万龙、佳兴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新能源函【2013】713、7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七台河万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七台河佳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 行代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约20%和银 行代款约80%,招 标人为七台河万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七台河佳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20kV升压站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及招 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七台河万龙风电场与佳兴风电场分别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北兴农场东侧的北兴东山上和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东北约42公里处。
2.2 项目规模
万龙风电场规划建设23台2000k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6MW;佳兴风电场规划建设24台2000kW及1台1250k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9.25MW。风机出口电压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由集电线路汇流至升压站。两个风电场共用一座220kV升压站(万龙风电场升压站),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北兴变,线路长度约6.6km。
2.3 招 标范围
2.3.1 本次招 标内容为七台河万龙风电场项目、七台河佳兴风电场项目共用220kV升压站土建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电工程、土建工程、电气设备安装、设备调试、人员培训、升压站工程移交生产前的试运行及电网、质监、安评要求的各种性能试验,并网、消防等单项验收及手续办理,除招 标人提供设备、材料以外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甲供设备、材料的卸车、保管。外省施工企业完成在黑龙江省内备案手续。
2.3.2 具体内容包括:
(1)土建工程
220kV升压站新建工程场地平整、围墙、站内所有建筑(生产综合楼、附属用房、35kV配电室、SVG室、污水池及消防水池、深井泵和泵房、仓库等)及装修、构支架基础、主变基础及事故油池、独立避雷针基础、SVG设备基础、中性点电阻成套装置基础、全站电缆沟、站内道路及广场、站内外排水及护坡、围墙标识及大门、全站消防、站内绿化以及全站附属设备基础等。
(2)电气安装工程
本项目的施工用电工程,220kV升压站新建工程建筑物内所有相关附属设备、110kVGIS、主变压器系统及35kV母线桥、35kV屋内配电装置、SVG成套装置、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部分、通讯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全站照明、供暖等,包括单体、联调、试验及整套启动调试,全部设备和材料(包括招 标人提供设备、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
(3)设备材料界面划分
招 标人提供设备包括主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220kVGIS、综自(包含不间断电源、直流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电能质量监测屏、故障录波装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电缆及电缆附件、箱变,详细划分见技术文件。其余由投标人采购。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4)与集电线路界面划分
土建以升压站围墙为界面。与风电场集电线路以35kV配电室内馈线柜为界,集电线路与馈线柜连接电缆终端头的制作及安装由集电线路施工单位负责;集电线路光缆由集电线路施工单位负责敷设至生产综合楼继电器室内并完成光线熔接工作。
(5)与送出工程界面划分
土建以升压站围墙为界面,电气以升压站构架处为界面,光纤熔接由送出工程施工方实施,投标人配合。
(6)临时设施
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临时征地由投标人自主解决。
2.4 计划工期
2015年5月20日开工,施工工期5个月,2015年10月19日具备带电条件。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或送变电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3)具有有效的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
(4)近3年具有至少1个22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到投标人单位,且至少担当过1个22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施工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的履历;
(6)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7)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 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安全生产[]、体系认证证书、项目经理证件、项目经理和企业业绩证明(合同)等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章的复印件一份(不在上述时间内、资料不全或复印件不加盖公章等情况,不予受理)现场登记并购买招 标文件。
4.2 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 现场察勘
招 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5年4月25日上午10:00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现场踏勘集合地点:七台河市北兴农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7日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杰
手 机: 13661139371
邮 箱: zhaobiao1018@163.com
邮 编: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