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四水治理项目娄星区涟钢南岸堤岸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05-05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环保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 资金额:800万元
所属地区湖南
1.招 标条件
四水治理项目娄星区涟钢南岸堤岸整治工程经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水利厅以湘发改投 资【2014】8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 标人为娄底市娄星区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部,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娄星区涟钢南岸堤岸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境内。
2.3招 标规模:招 标金额约800万。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 标范围:四水治理项目娄星区涟钢南岸堤岸整治工程施工招 标,工程内容包含涟水河及其支流祖师殿河、高溪河。涟水河起点位于涟钢大桥处,治理河道长度为1200m,祖师殿河治理长度为800m,高溪河治理长度为1000m。
具体内容以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须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投标人信用、业绩、人员等信息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 质;且取得安全生产[](须在有效期内);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水电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投标人企业负责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部门颁发或核准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须无在建项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企业近办理的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和投标人所在地劳动部门签章备案的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为准);
3.5、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 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 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的拟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2同一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投标未开工项目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5.购买招 标文件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5年4月10日~2015年4月14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获取招 标文件。
5.2招 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见招 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 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 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刘 杰
手 机: 13661139371
邮 箱: zhaobiao1018@163.com
邮 编: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