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名-南沙河流域污水治理三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SHLY-WSZLSQ-SG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环保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资金
所属地区北京
1.招标条件
南沙河流域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由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革委员会以海发改[2014]864号文批准。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作为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污水收集系统:铺设污水管网55.122公里(其中主线管道25.062公里,户线30.06公里),新建污水检查井3402座,截流井22座,化粪池1座,提升泵站2座。
2.2资金来源:投 资。
2.3实施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
标段:(温泉镇工程)主要内容为污水收集系统:污水管12713m,检查井768座,化粪池1座。
第2标段:(上庄镇工程)主要内容为污水收集系统:污水管10675m,检查井691座,截留井8座。
第3标段:(苏家坨镇工程)主要内容为污水收集系统:污水管18674m,检查井1232座,截留井1座,提升站2座。
第4标段:(西北旺镇工程)主要内容为污水收集系统:污水管13060m,检查井711座,截留井13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 质;
3)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近三年2012-2014年在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中无不良记录;
5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15年05月29日至2015年06月04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4.2 购买招标文件及资 质审查
4.2.1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均应提交审查资料审查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 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副本原件,外地进京施工企业还需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05月29日至2015年06月04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提交审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6月18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杰
手 机: 13661139371
邮 箱: zhaobiao1018@163.com
邮 编: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