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鹤岗市金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节能阻燃木质门窗产业化项目生产车间及办公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编号:SG1000G15004
开标时间:2015-04-23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 资金额:1950万元
所属地区黑龙江
1.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鹤岗市金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节能阻燃木质门窗产业化项目生产车间及办公楼工程已在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鹤发改备案【2012】BY9号)备案确认,招 标人为鹤岗市金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鹤岗市南山区南山路东侧;
建设规模: 24937平方米;
计划工期: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招 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的企业资 质,具有相应规模施工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项目班子配备要求:项目经理1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造价员1人,以上人员均应持证上岗,证企相符,项目经理与安全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书,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
3.3与招 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时参加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网上报名。
5.招 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持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于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5时30分止购取招 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9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刘 杰
手 机: 13661139371
邮 箱: zhaobiao1018@163.com
邮 编: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