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控楼室内装修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1500070178C
开标时间:2015-06-16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重庆
(招标编号:G1500070178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控楼室内装修施工工程,招标人为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
2.2项目规模:主厂房为一矩形平面组合,建筑总长约118.9m,总宽100.9m,总高49.3m,功能组合包括垃圾接收跨、垃圾储坑跨、焚烧跨、烟气处理跨、汽机房、中控楼(包括中控室、10kV配电室、低压配电室、仪表电子间)、变压器棚。
中控楼与主厂房、汽机房、变压器棚毗邻,平面尺寸47.5m×24m,柱顶高度12.8m,共三层,建筑面积约2962m2,中控楼柱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屋面为砼结构,墙面为玻璃幕墙和陶板。
2.3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天60(日历天数)内。
2.4招标范围:泸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厂房(室内参观走廊、电梯间、楼梯间、烟气跨内各配电室、化水间、垃圾吊操作室、卫生间等功能用房)、中控楼、门卫、地磅房以及的装修设计图范围内的室内装修工程。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装修工程范围》。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质;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 质。
3.1.3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时间前,承担过至少2项已完工、质量合格且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代表自愿出席。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联系人:刘 杰
手 机: 13661139371
邮 箱: zhaobiao1018@163.com
邮 编: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