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贵州清水江三板溪水电站地震监测台网改造工程招 标公告
招 标编号:SBX/C201503
开标时间:2015-04-21
所属行业:能源,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贵州
一、项目概况
三板溪水电站位于清水江中游贵州省锦屏县境内,上距剑河县柳川镇80km,下距锦屏县城25km。工程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灌溉、旅游、航运等综合效益。三板溪水电站装有4台250MW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0MW。水库正常蓄水位475.00m,坝高185.5m,总库容40.94亿m3。电站于2002年7月开工,2003年9月截流,2006年1月下闸蓄水。
地震现有地震监测台网于2006年建成,台网由4个人工值守地震观测台站组成,有效地震监测能力和监测精度较低。按照《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及贵州省主管部门要求,拟对贵州清水江三板溪水电站地震监测台网进行改造。
现贵州清水江三板溪水电站地震监测台网改造工程 已具备招 标条件,根据《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 标人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 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招 标项目内容
贵州清水江三板溪水电站地震监测台网改造工程招 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程项目:
前期和台址勘选、台网设计、台网土建项目施工、台站仪器设备购置、台网中心仪器设备购置、台网软件经费、安装调试费、台网光纤接入建设及合同期内租用费、试运行及考核运行、设计方案审查会议组织及费用、验收和备案协调及相关费用。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备地震台网勘选、设计、建设及运行维护能力;
(2) 工程经验:具有独立完成过类似本招 标项目的水库诱发地震监测系统勘察设计、建设及运行维护的业绩,且投入正式运行至少满3年(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 财务状况:近二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 标工程施工需要。投标人应提交近二个会计年度(2012年~ 2013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 标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 标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其中第6章投标辅助资料必须投入本招 标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格中注明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 标项目的项目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应具有信息系统集成或相近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 质,均应有至少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7) 其它: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 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为本招 标工程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公司。
(2)已被聘为本招 标项目的监理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4)与招 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5)不接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六、工期要求
招 标工程总工期:合同签订后13个月内完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及主管部门备案。
主要节点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经地方主管部门认可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3个月内完成土建工程施工;6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12个月内完成试运行、考核运行,;13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七、招 标文件出售
招 标文件将于2015年4月2日至4月10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1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出售。
申请网售的投标人需向招 标人邮箱(zhaobiao1018@163.com)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
(2)投标人详细地址: ,邮编: ;
(3)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手机 、办公室电话 、
传真 、邮箱号码: 。
(4)标书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 标项目名称”)。
招 标人确认标书款到帐后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 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在投标时领取,如投标人要求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款。电子版招 标文件与纸质招 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采用网售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持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资 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 标人将在投标时核对投标人资 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 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标书费用
招 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 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 上午9 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5年 4月 21 日上午 9 点在地点开标。投标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刘 杰
手 机: 13661139371
邮 箱: zhaobiao1018@163.com
邮 编: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