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批物资招 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04-28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1.招 标条件
本(批)招 标项目已由相应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 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 标。
采用公开招 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批物资招 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 标范围
2.1本次招 标编号:LNWZ-2015-GW2。
2.2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清单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货物名称
001 001-低压开关
002 002-变电在线监测装置
003 003-防误闭锁系统
004 004-输变电设备负荷管理系统
005 005-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006 006-JP柜
007 007-电能表屏
008 008-电能计量箱
009 009-端子箱
010 010-交流配电屏
011 011-控制箱
012 012-UPS电源(不间断电源)
013 013-交流电源系统
014 014-馈电屏
015 015-试验电源屏
016 016-蓄电池组
017 017-一体化电源系统
018 018-直流电源系统
019 019-保护信息管理子站
020 020-35kV及以下电缆终端
021 021-变电站监控系统
022 022-电能量计量采集系统(厂站端)
023 023-防雷设备
024 024-火灾报警系统
025 025-图像监视系统
026 026-工业泵
027 027-分体壁挂式空调器
028 028-钢材
029 029-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在线滤油装置
030 030-软件
031 031-发电机状态监测及跟踪分析系统
032 032-电源监控系统
033 033-数字程控交换系统
034 034-直流-48V通信电源成套设备
035 035-交流穿墙套管
036 036-限流电抗器
037 037-柱上无功补偿成套装置
038 038-电磁式电流互感器
039 039-低压开关柜
040 040-母线
041 041-消弧线圈、接地变及成套装置
042 042-敞开式组合电器
043 043-智能电能表
044 044-在线监测装置检验装置
045 045-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
046 046-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
047 047-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
048 048-合并单元及智能终端
049 049-智能故障录波装置
050 050-智能站故障录波及网络记录分析一体化装置
051 051-水泥制品
052 052-交流盘形悬式玻璃复合绝缘子
053 053-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代理商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 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 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 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 标人要求的有效质量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 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 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 标提供招 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 标货物的专门资 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 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资 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须提供生厂商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3.5本批次项目各标段/包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 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 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 标文件。
4.2招 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 标范围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招 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上午10:00。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5年4月28日上午10:00。
6.2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
项目联系人:刘 杰
手 机: 13661139371
邮 箱: zhaobiao1018@163.com
邮 编: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