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停车场及厂区临时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5-05-5010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商业融资
所属地区山东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停车场及厂区临时道路工程业主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项目融资,招标人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荣成华能石岛湾电厂
2.2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厂区内,施工范围包括大型林荫停车场、小型林荫停车场及厂区临时道路施工。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1.大型林荫停车场
大型林荫停车场停车位约379个,总面积约1.5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嵌草砖停车场、沥青道路、平道牙、立道牙、挡土墙、排水沟、电气系统、灌溉系统、正式围栏的采购及安装、园林绿化等。
2.小型林荫停车场
小型林荫停车场停车位20个,总面积约800平方米,主要包括:嵌草砖停车场、沥青道路、平道牙、立道牙、挡土墙、排水沟、供电照明系统、灌溉系统、园林绿化等。
3、厂区临时道路工程
厂区临时道路总长约2684米,总面积约24156平方米,主要包括底基层(15cm厚级配碎石)、基层(25cm厚水稳层)施工,不含土路基及面层施工。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
2.4 项目工期要求:
停车场暂定开工日期2015年7月1日,交工验收时间:2015年10月28日,工期120个日历日。
厂区临时道路暂定开工日期2015年7月1日,交工验收时间:2015年7月30日,工期30个日历日。
2.5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满足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以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同时具备以下资 质:
(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 质(含三级以上资 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 质(含三级以上资 质);
(2)近三年须具有核电厂相关工程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做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网站正式用户的,须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
4.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5月25日8:30起至2015年5月29日17:00止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4日9:0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杰
手 机: 13661139371
邮 箱: zhaobiao1018@163.com
邮 编: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