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河北省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ZB-C15016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资金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编号:DHZB-C15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 资[2011] 2059号)文件、《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三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2014】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1]163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 行代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 资的25%,国内银 行代款占总投 资的7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承德段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承德市双滦区、隆化县、滦平县、丰宁县。
2.2建设规模: 承张高速公路承德段主线起点位于承德市双滦区单塔子村北,与承赤高速相接,终点在丰宁县坝上大滩镇与张承高速张家口段相接。沿线经过的主要城镇有承德市双滦区、滦平县的小营乡、红旗镇、隆化县二道河、滦平县西沟乡、隆化县太平庄乡、丰宁县的凤山镇、西官营乡、选将营乡、南关乡、土城镇、小坝子乡、大滩镇。
承张高速公路承德段路线总长203.438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大、中、小桥1/100,特大桥1/300。
2.3招标范围:
标志:按支撑结构方式有单柱式、双柱式、单悬式、双悬式、门架式及附着式。基础采用混凝土基础,立柱采用热浸镀锌钢管立柱,标志板采用铝合金板材。
标线:一般路段采用白色热熔反光涂料标线,特殊路段采用突起式震动标线。
护栏:路侧护栏根据路侧危险度、交通组成、路侧障碍物等情况,设置A级、SB级等形式的波形梁钢护栏;互通区双向匝道采用Am级组合型波形梁钢护栏;分隔带开口处设置钢管预应力缆索式防撞活动护栏等。
防眩设施:防眩采用防眩网,分隔带开口采用防眩板进行防眩。
隔离设施:互通区及靠近城镇区的路段设置焊接网隔离栅,其他路段设置刺铁丝隔离栅。
声屏障:含路基、桥涵段。
2.4计划工期:
合同计划2015年7月开工,2015年11月完工,预计工期5个月。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本项目共分3类21个标段,类别及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类别 合同段 起止桩号 长度(Km) 工程内容
I类 JA1-1 K0+000~K56.037 56.037 标志、标线、防撞桶、防撞垫
JA1-2 K56+623~K104+998 48.37
JA1-3 K103+002.044~K150+200 47.198
JA1-4 K150+200~K202+082 51.882
II类 JA2-1 K0+000~K18+260 18.26 波形梁钢护栏、开口缆索护栏
隔离栅、公路界碑
声屏障、里程标、百米标、轮廓标
JA2-2 K18+260~K28+200 9.94
JA2-3 K28+200~K37+000 8.8
JA2-4 K37+000~K56+037 19.037
JA2-5 K56+623~K77+000 20.377
JA2-6 K77+000~K89+000 12
JA2-7 K89+000~K104+998 15.998
JA2-8 K103+002.044~K123+100 20.098
JA2-9 K123+100~K150+200 27.1
JA2-10 K150+200~K175+300 25.1
JA2-11 K175+300~K185+350 10.055
JA2-12 K185+350~K195+160 9.81
JA2-13 K195+160~K202+082 6.922
III类 JA3-1 K0+000~K56+037 56.037 防眩设施
JA3-2 K56+623~K104+998 48.375
JA3-3 K103+002.044~K150+200 47.198
JA3-4 K150+200~K202+082 51.88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仅可对一个类别的工程进行投标,且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需类别,不需要所投标段,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各标段入围投标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I类只接受前4家投标人报名,II类只接受前13家投标人报名,Ⅲ类只接受前4家投标人报名。
与监理单位山西晋达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河北路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金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港路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港通路桥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德通达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北方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翼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国腾公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承德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秦皇岛保神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可以进行投标,但若投标人所中标段与上述监理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按评标办法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3.6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 质将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 质与系统不符,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投标人名称和资 质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3.7企业信用等级以《关于发布2013年度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冀交办基〔2014〕103号)文件中的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为准。
如在“河北省2013年度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没有评价记录的企业,信用等级按A级对待。
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副本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 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副本)原件
(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代理人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提供)。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
(4)投 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图纸、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6月24日10时00分。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杰
手 机: 13661139371
邮 箱: zhaobiao1018@163.com
邮 编: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