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道219线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06-05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1.招标条件
国道219线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219线阿克苏至阿合奇段公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3〕3406)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新疆克孜勒柯尔克孜自治州东北部和阿克苏地区西北部。路线起点桩号为K101+400,位于现有道路S306线奥特贝希乡过境段终点附近,顺接国道219线阿克苏至乌什段路线终点,终点桩号K172+112.19,接于阿合奇县牙狼奇新区纬二路,路线全长71.08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10m。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15年7月6日开工,2016年11月30日交工,总工期514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各标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具体内容见下表):
项目名称
标段
编号
起讫桩号
长度Km
公路等级
主要工程内容
国道219线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改建工程
WAGJ-1
K101+400-K133+400
32.372
二级公路
各标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WAGJ-2
K133+400-K172+112.19
38.712
二级公路
注: 本表中的起讫桩号、里程长度等相关内容终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相应的资 质、财务、业绩和信誉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 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下同);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 质企业名录。
3.5本批次招标人同时组织以下两个项目的施工招标:
序号
项目名称
标段划分
项目1
国道219线阿克苏至乌什段公路改建工程
AWGJ-1
AWGJ-2
AWGJ-3
项目2
国道219线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改建工程
WAGJ-1
WAGJ-2
在新疆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我区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新交工程〔2014〕8号)中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两个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其他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多只能参加其中任意2个标段的投标,且所有投标人在上述5个标段中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只允许中1个标)。
注:如果新疆交通运输厅在投标报名期间公布了2014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则其中信用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亦可同时参加上述两个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 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以及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含电子文件)等,每标段售价3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5年5月16日11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5日11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杰
手 机: 13661139371
邮 箱: zhaobiao1018@163.com
邮 编: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