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锦州市城市小凌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小凌河热电厂-百股桥段)招标
锦州市城市小凌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小凌河热电厂-百股桥段)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所属地区:辽宁省
招标代码:04162014060226建筑工程|
锦州市城市小凌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期工程
(小凌河热电厂-百股桥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城市小凌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小凌河热电厂-百股桥段)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锦州市凌河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州市城市小凌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小凌河热电厂-百股桥段)
2.2建设地点:小凌河热电厂-百股桥段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由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法人单位及相关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5月1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5月16日至2014年5月2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 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企业法人代表安全 证、建造师注册 证、建造师安全 证、相应业绩 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具备符合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须交投标保 证金30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6日上午9:3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6日上午9:30时
6.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61002714
电 话:010-57290520 传真:010-57290622
邮 箱:dcjy2006@163.com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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