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公路工程(余夫公路至小曹娥互通段)钢绞线采购招标公告
p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公路工程(余夫公路至小曹娥互通段)钢绞线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公路工程(余夫公路至小曹娥互通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公路工程(余夫公路至小曹娥互通段)初步设计
的复函》(甬发改审批函[2013]198号)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受项目业主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所需钢
绞线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余夫公路(61省道)K53+840处北侧,接“杭甬高速公路至宁波沿海北线余姚连接线项目”杭甬高速至余夫公路段高架桥终点,起点桩号为K4+160,利用兰曹大道中分带建
设高架桥。终点位于小曹娥镇滨海村,接杭甬高速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小曹娥枢纽互通,终点桩号K22+060,路线全长17.900 km。项目设计速度全线采用100km/h,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
为公路—Ⅰ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桥梁宽度采用25.50米。
本次钢绞线采购分1个合同段,预计采购数量为:预计供应总量约19973吨。
本次采购招标的钢绞线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价格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述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生产许可 证,且生产许可 证中包含生产本次招标规格的钢绞线(本项目钢绞线型号为фj15.2,强度1860MPa);
(3)通过ISO质量体系认 证,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产量 证书(指已供货产品的质量合格 证明文件、有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5)销售收入:生产企业近三年(2010、2011、2012年)的年平均主营业收入应在4亿元及以上。
(6)2009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签订过数量在10000吨及以上的钢绞线单个供货合同(以合同为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其下属的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合同中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6日至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5日9:30时,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5日9:00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
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必须先在我中心网站注册为会员并获取了密匙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投标工作,
联系方式: 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申请表格,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吴越 经理 手机:13269300952 电话:010-57290520
邮箱:zdabzyt@163.com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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