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障宏鸿客户的食品安全,提供合格产品,杜绝质次价高、假冒伪劣商品,各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必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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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保障宏鸿客户的食品安全,提供合格产品,杜绝质次价高、假冒伪劣商品,各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必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一、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 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企业资信证明和食量证明进行检查登记,将索取的各种资信证明、商量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存档备查,并在经营中明示食品的产地或进货渠道。
三、 建立进销台账制度。进货台账记载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购进数量以及产品生产日期,销货台账注明产品销售数量及食品销售去向等情况。
四、 不销售明令禁止的商品和物品:
(一) 假冒伪劣商品,规定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商品;
(二) 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 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
(四) 低价商品冒充商品。
五、 实行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对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主动召回,消费安全隐患。
六、 各供应商的所有经营、管理、操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持证率为。
七、 提供的售后服务,对于顾客投诉,实行先行承诺制。
(作者:殷其明 来源: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