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人民共和国采购实施条例》、《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昆明市相关采购规定,受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就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竞争性谈判项目进行采购代理。欢迎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服务参与谈判。
1、项目编号:YNHY竞20180503
2、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商品名称 配置、规格或详细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 抽查地点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一批 3 家 采购人
备注:
1.以上项目费用包含抽查费、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及项目实施的一切费用;
2.须对采购要求的核查项目及内容要完整响应,不得缺项漏项;
3.抽查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3、采购预算: 1100000.00元。
4、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4.1、具备《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3、必须在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或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包含: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经营范围与所谈判内容相符;
4.4、提供在昆明市区以内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文件原件;
4.5、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4.5.2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或资信或存款或其他证明其资金正常来往的文件原件(银行出具即可,不限标题、内容和格式);
4.5.3谈判供应商必须对核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错误核查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抽查人造成损失,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谈判供应商应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5.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谈判;
4.5.5成交供应商在至我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4.5.6 谈判保证金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到账;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谈判文件发售(法定节假日除外):
5.1、购买谈判文件费用:每份8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谈判文件服务。
5.2发售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5.3发售地点:昆明市
6、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出示以下资料,并提交一份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6.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6.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6.3、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
6.4、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购买谈判文件的,可不出具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及谈判会时间:
7.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时段:2018年5月25日 14:00—14:30(北京时间)
7.2、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会时间:2018年5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7.3、递交地点及谈判会地点:昆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