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Z2018074
1、招标条件
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小修及抢修项目造价咨询机构选择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小修及抢修项目造价咨询机构选择
2.2招标范围: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小修及抢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所辖单位。
2.5服务期限:自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工程造价咨询结束为止。
2.6服务质量: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造价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并具有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5年-2017年)主持过类似项目造价工作。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造价师必须含有土建、市政、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证书并不限于此四项。
3.4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书;
(6)许可证;
(7)业绩一项中标通知书或造价委托合同);
(8)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截图;
(9)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不亏损);
(10)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
11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或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12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更多详细信息请咨询:北京投宝科技有限公司(猎豹投标网 www.18tb.cn)
市场总监:文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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