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平武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委托,拟对平武县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政采磋[2018]4号
2.采购项目名称: 平武县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法律顾问服务
3.采购人:平武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29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18年5月24日00:00至2018年5月30日17:00(北京时间,)平武县获取。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5日13:3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6月5日13:30 (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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